課程條款

課程條款, 上課守則及共識﹕1. “泳班”意指單純教授服務, 服務限定於指定泳池範圍提供。泳班服務不包括場地入場費(公眾泳池收費以康文署公佈為準, 私人會所不一)。學員及陪人必須自理到達指定泳池範圍以接收泳班服務。泳班教授服務以外的一切服務(不論教練或中心職員是否已善意提供)均不包含在學費代價當中。2. 課程的內容,流程,進度,學員分組,負責教練人選等均由中心按不同學員進度, 教練特質和實際情況而作出專業決定, 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3. 首堂上課前我們的教練會於泳池入口處閘外會合學員,並著其自行進入閘後指定泳池範圍。該指定泳池範圍為接收課堂服務之地點。如學員找不到教練可嘗試直接致電教練手機會合,唯如因學員遲到或其他原因未能自行到達指定泳池範圍而導致缺席或縮短課時則本中心恕不負責。3.上泳班之前必須記緊帶備泳板、泳帽、游泳鏡、耳塞(如有需要)、游泳衣物、大毛巾、沐浴露、泳班收據、滿電手機連防水袋及拖鞋。如教練對學員有其他器材要求也要配合準備。為免角色衝突, 中心不設指定器材品牌或採購途徑, 學員可自由按個人需要挑選。4. 學員必須有具基本自理能力,上課時必須帶備水袖,並按教練要求是否帶上。如學員未有基本自理能力者(由教練認定), 必須有陪人陪同上課, 以確保課堂安全。如有關學員未能安排陪人上課, 為整體安全考量, 中心會停止其課堂而不作補償。5. 為確保學員安全,所有學員必須遵守教練指示和課堂秩序, 如有多次違反或單次違反嚴重情節(如未通知教練私自於深水區下水)會取消其上課資格, 而所有已繳學費將不會退回。6. 以免影響課堂進度, 學員需按照已約定/指定的時間表準時上課,如需請事假請於72小時前書面通知負責教練(不要通知中心辦公室), 如需請病假請於上課前6小時前書面通知負責教練(不要通知中心辦公室)並提供醫生紙。為免不必要的爭拗請使用Whatsapp/SMS等有時間記錄的書面通知,否則視作無效。學員如沒提出有效請假而缺席,該堂將不會獲得補堂。學員如已提出有效請假,則可在該課程已指定補堂堂數中申請補堂。而補堂的時間地點由中心和教練作最終決定,學員不得缺席或請假。補堂的上課時間地點師生比例等細節可能跟原來不同。補堂為課程免費贈品,不得以此要求退還全部或部份學費。7. 如遇上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而導致泳池關閉,課堂取消,受影響泳班將另行通知進行補課(時段,地點,師生比例等可能與原來不同) 。而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導致的補堂每個課程最多為2堂/2個學時(以低者為準)。惡劣天氣或特殊情況的定義由中心最終決定,參考標準如下﹕

天氣情況 上課情況 附註
 雷暴 所有課程及訓練如常 依據泳池安排而決定學員是否下水上課,在不宜下水時,將安排學員於池邊或有蓋地方練習游泳姿勢。
 黃雨 所有課程及訓練如常,唯按教練和中心當時決定為準
 紅雨 所有課程及訓練如常,唯按教練和中心當時決定為準
 一號風球 所有課程及訓練如常
 三號風球 所有課程及訓練如常,唯按教練和中心當時決定為準
 黑雨 當天文台宣佈將會(不包括”有可能將會”等字眼)懸掛黑雨或八號或以上風球信號,堂日所有課堂便會取消。 正在進行的課堂將會繼續直至課節完結。而當有關信號卸下後第三小時起,其後所有課堂均會恢復。
 八號或以上風球   例子: 2005年6月17日凌晨4:00天文台表示將會短時間內改發黑色暴雨警告,故當日08:00,11:00,13:00,15:00舉行的泳班將會最消,惟天文台又於11:00卸下黑色暴雨警告,故15:00舉行的泳班恢復如常舉行。

9. 於公眾泳池上課的學員,必須提早最少15分鐘到達泳池,並及早排隊準備入場,以免因為泳池太多人而來不及進入泳池。而在自家泳池進行的自組課程則學員入必須確保教練能順利進入場地提供服務。10. 請於上課前10分鐘致電教練會合,如將會遲到請先致電聯絡教練。學員遲到所導致的課時缺失, 中心恕不負責。11. 入場後請自行處理梳洗更衣等事宜,學員可先把泳衣著到衣服裡面,並盡快更衣後與教練集合。12. 一經報名,在任何情況下, 無論泳班已否開始, 參加者均不能”取消”或“退款”。而於開課前30天因特殊情況而提出"轉名”,“插班”, “更改時間”, “更改地點”等。且情節合理者, 中心可決定是否批準。批準且支付$150更改手續費後可作更動。而開課前少於30天提出更動者一概恕難辦理。13. 所有加購產品如因缺貨或其他原因未能兌換則會退回原來加購之金額或優惠差價, 唯不能以此為由把整個課程取消或退款。而免費贈送品或服務(如有)不包含在學費代價當中,學員不得以贈送品缺失為由要求退還全部或部份學費。14. 如遇上流行役症、政府命令停辦、罷工、暴動、戰爭等情況,所有泳班均會取消,參加者可保留已報讀而未使用之學費日後用作其他消費或 取回有關金額的二分之一。15.   如因場地缺陷或場地管理人決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問題, 導致中心判定不能提供安全有效之課程, 中心有權單方面調整上課之時間地點等細節, 以確保課程順利安全。16. 學員和陪人必須遵照上課場地守則和管理人指示,並與其他場地使用人,學員, 陪人, 前線教練和中心後勤等禮貌相處,相互尊重,理性溝通。如有任何損害其他場地使用人,學員, 陪人,教練, 職員,場地管理人或中心等名譽或人身安全的行為,中心會立即取消其上課資格不予警告, 而所有已繳學費將不會退回。17. 如對個別課堂或教練有意見,歡迎各家長致電2453 2442指導。本中心設有公平完整的投訴制度流程: 1. 如有投訴請書面詳細記錄發生日期時間地點員工姓名事發經過。2. 有關詳細資料會交由中心研究, 如有需要會向涉事方作出更多了解和調查, 請耐心等候。3. 投訴結果,懲處,補償和改善方案會在研究調查完結後提交給投訴人。4. 如投訴人對結果不滿可再作覆核要求, 或轉交第三方或公營機構或團體調解/仲裁。